磁县教育局工会
关于续签《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》的通知
各乡(镇)学区、国(民)办中小学、局直各单位:
各单位原2014年签订的《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》三年已到期,请参照提供的附件1样本续签下三年的合同。盖单位行政章和工会章,封面装订,一式四份,于6月28日前交局工会。
(续签说明:1、单位行政首席代表为校长,职工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。双方代表数应为3人或5人单数。 2、附件仅为提供的合同样本,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,在此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删减、添加、修改样本内容,切忌照抄照搬。3、各单位合同到期时间请参看附件2,新签合同单位签订时间写成现在的时间即可)
教育局工会
2017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