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视频资料 > 首页 > 基教 > 基础教育 > 语言文字园地 > 正文
语言文字工作普及系列(三)
字体【 】  【发布日期:2017-09-22】  【发布人:】  【阅读次数:次】  【 关 闭 】

语言文字工作普及系列(三)

 

普通话水平测试解答

1、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

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,可到各设区市或河北师范大学测试站报名,时间为每年的3、6、9、12月的10—15日。测试时间原则上为当月的25日,具体测试时间可咨询各测试站。

磁县教育局、磁县语委(仅接受咨询):0310-2339382;

邯郸市语委测试中心(接受报名并安排测试):0310-6269805;

2、行业标准

根据各行业的规定,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:

中小学及幼儿园、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,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,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; 高等学校的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,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,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;对外汉语教学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。

报考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。

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。

国家公务员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。

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的播音员、节目主持人,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,其他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的播音员、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。

话剧、电影、电视剧、广播剧等表演、配音演员,播音、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、学生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。

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(如广播员、解说员、话务员等),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。

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。

 

上一条:2017年推普周磁县崇文学校推普活动纪实 下一条:语言文字工作普及系列(二)